农民工与户籍居民平等就业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十七大”报告中,保护农民工权益成为热点话题之一。多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关爱和善待农民工,让农民工与深圳户籍居民共享平等就业权利,共享社会保障体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深圳成为中国亿万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首选城市之一。
每年,深圳都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深圳在整治农民工欠薪上打出了“组合拳”,最早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并于2006年6月1日实施了《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深圳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免费为外来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向全体外来劳动者开放,逐步实现了一体化的免费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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